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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支付服务开通协议


本协议由快捷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易联支付有限公司与希望并同意使用快捷支付服务向快捷支付服务加盟商户支付交易款项的用户(以下简称“您”)共同订立。


一、关于快捷支付服务

易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成立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支付服务机构。用户申请快捷支付服务时,将银行卡(含借记卡及信用卡)与其在商户的注册账户关联。在首次使用快捷支付服务时,系统平台即时呼叫用户手机进行使用安全验证。通过快捷支付服务使用安全验证后,开通快捷支付服务。用户下次在购物/充值,确认订单并选择快捷支付服务支付订单金额的, 无需输入银行卡信息(卡号或密码、验证码),只需确认提交用户在商户注册帐户的验认信息和支付信息,即可轻松安全地完成订单金额的支付。


二、 声明与承诺

1、您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易联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2、您确认,在您(包括您的代理人)同意接受本协议并申请开通相关业务功能时,易联有理由相信您及您的代理人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停止申请使用本服务。


三、快捷支付服务使用安全验证

1、在您接受本协议并首次使用快捷支付服务时,快捷支付服务将根据您上述提供的银行卡卡号、身份证号码,核实您所提供银行卡的真实性,并使用IVR语音系统呼叫您的手机。您需要按照IVR语音播报信息指示,输入相应银行卡信息(借记卡密码或信用卡验证码),经发卡银行验证无误并成功完成首次支付,方通过快捷支付服务的使用安全验证。


2、自您通过快捷支付服务使用安全验证时起,本协议正式生效。快捷支付服务为您开通,您下次在购物将充分体验到快捷支付服务的快捷与便利。


四、快捷支付服务使用规则

1、您同意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确认订单并选择快捷支付服务的,您正确输入账户信息,即代表您授权发卡银行从指定银行卡账户支付订单金额给商户。


2、您同意,快捷支付服务仅为您提供交易款项的支付服务。您就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您与商户解决,快捷支付服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为保障您的支付成功,在确认订单并选择快捷支付服务时,您应保障指定银行卡余额或授信额度足以支付订单金额。因您指定银行卡余额或授信额度不足导致支付失败,致使您需向商户承担违约责任或不能使用商户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快捷支付服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保障您的银行卡交易安全,快捷支付服务为您设定了每笔[元]的最高消费限额。超过上述最高消费限额的交易,快捷支付服务将不能为您提供支付服务,您需要采取其它支付方式向商户支付交易款项。因超过最高消费限额,而您又未及时采取其它支付方式向商户支付交易款项,致使您需商户承担违约责任或不能使用商户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快捷支付服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您有义务妥善保管您的注册账户密码。如因您未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密码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为保障您的银行卡交易安全,在为您开通快捷支付服务后,您每次使用快捷支付服务成功支付订单金额后(不包括首次使用快捷支付服务),根据商户需求,快捷支付服务会向您的手机发送成功支付交易短信息。如您对短信显示的支付事宜有任何疑问,可及时联系发卡银行及易联。


五、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

1、快捷支付服务系统已通过国际PCI安全认证及中国银行卡检测中心认证,系统不留存您的银行卡密码及验证码信息,以确保信息安全。


2、快捷支付服务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及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的监管规定。我们不存储您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交易信息等信息。因快捷支付服务原因造成您个人隐私泄露的,快捷支付服务同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协议变更

易联有权以在网页界面公告或以快捷支付服务IVR语音呼叫播放方式提前30天通知您后,对本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包括在未来可能就快捷支付服务向用户提供收费服务)。如您在该等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快捷支付服务,则视为您同意易联对本协议的变更;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快捷支付服务。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交由易联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并裁判。